首批试点2000套!南京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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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试点2000套!南京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
2024-04-27 21:35:00
4月27日,南京安居微信公众号发布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关于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的公告。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试点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收购主体为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公司,以下简称“置新公司”)。
  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报名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可置换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公示。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观察到,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信息登记、验房评估、签订《以旧换新协议》、核验交易资格、产权过户、房屋交换6个环节。
  《以旧换新协议》由换购人、置新公司、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签订,主要目的为明确“以旧换新”交易的相关步骤,以及各方在交易全过程中的权责等内容,对于资金监管及流转,置新公司将存量住房房款全额转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存量住房监管账户。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期房,待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和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完成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购商品住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现房,则在完成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并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转移登记前,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
  验房评估环节主要由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 3 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换购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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